面向对象的五大基本原则(solid)
S单一职责
SRP
:Single-Responsibility Principle 一个类,最好只做一件事,只有一个引起它的变化。单一职责原则可以看做是低耦合,高内聚在面向对象原则的引申,将职责定义为引起变化的原因,以提高内聚性减少引起变化的原因。O开放封闭原则
OCP
:Open-Closed Principle 软件实体应该是可扩展的,而不是可修改的。对扩展开放,对修改封闭L里氏替换原则
LSP
:Liskov-Substitution Principle 子类必须能够替换其基类。这一思想表现为对继承机制的约束规范,只有子类能够替换其基类时,才能够保证系统在运行期内识别子类,这是保证继承复用的基础。I接口隔离原则
ISP
:Interface-Segregation Principle 使用多个小的接口,而不是一个大的总接口D依赖倒置原则
DIP
:Dependency-Inversion Principle 依赖于抽象。具体而言就是高层模块不依赖于底层模块,二者共同依赖于抽象。抽象不依赖于具体,具体依赖于抽象。
面向对象设计其他原则
封装变化
少用继承 多用组合
针对接口编程 不针对实现编程
为交互对象之间的松耦合设计而努力
类应该对扩展开发 对修改封闭(开闭OCP原则)
依赖抽象,不要依赖于具体类(依赖倒置DIP原则)
密友原则:只和朋友交谈(最少知识原则,迪米特法则)
说明:一个对象应当对其他对象有尽可能少的了解,将方法调用保持在界限内,只调用属于以下范围的方法: 该对象本身(本地方法)对象的组件 被当作方法参数传进来的对象 此方法创建或实例化的任何对象
别找我(调用我) 我会找你(调用你)(好莱坞原则)
一个类只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(单一职责SRP原则)
除了单例模式,你在生产环境中还用过什么设计模式?
这需要根据你的经验来回答。一般情况下,你可以说依赖注入,工厂模式,装饰模式或者观察者模式,随意选择你使用过的一种即可。不过你要准备回答接下的基于你选择的模式的问题。
什么情况下会违反迪米特法则?为什么会有这个问题?
迪米特法则建议“只和朋友说话,不要陌生人说话”,以此来减少类之间的耦合。
适配器模式是什么?什么时候使用?
适配器模式提供对接口的转换。如果你的客户端使用某些接口,但是你有另外一些接口,你就可以写一个适配去来连接这些接口。
构造器注入和 setter 依赖注入,那种方式更好?
每种方式都有它的缺点和优点。构造器注入保证所有的注入都被初始化,但是 setter 注入提供更好的灵活性来设置可选依赖。如果使用 XML 来描述依赖,Setter 注入的可读写会更强。经验法则是强制依赖使用构造器注入,可选依赖使用 setter 注入。
依赖注入和工厂模式之间有什么不同?
虽然两种模式都是将对象的创建从应用的逻辑中分离,但是依赖注入比工程模式更清晰。通过依赖注入,你的类就是 POJO,它只知道依赖而不关心它们怎么获取。使用工厂模式,你的类需要通过工厂来获取依赖。因此,使用 DI 会比使用工厂模式更容易测试。
适配器模式和装饰器模式有什么区别?
虽然适配器模式和装饰器模式的结构类似,但是每种模式的出现意图不同。适配器模式被用于桥接两个接口,而装饰模式的目的是在不修改类的情况下给类增加新的功能。
适配器模式和代理模式之前有什么不同?
这个问题与前面的类似,适配器模式和代理模式的区别在于他们的意图不同。由于适配器模式和代理模式都是封装真正执行动作的类,因此结构是一致的,但是适配器模式用于接口之间的转换,而代理模式则是增加一个额外的中间层,以便支持分配、控制或智能访问。
什么是模板方法模式?
模板方法提供算法的框架,你可以自己去配置或定义步骤。例如,你可以将排序算法看做是一个模板。它定义了排序的步骤,但是具体的比较,可以使用 Comparable 或者其语言中类似东西,具体策略由你去配置。列出算法概要的方法就是众所周知的模板方法。
什么时候使用访问者模式?
访问者模式用于解决在类的继承层次上增加操作,但是不直接与之关联。这种模式采用双派发的形式来增加中间层。
什么时候使用组合模式?
组合模式使用树结构来展示部分与整体继承关系。它允许客户端采用统一的形式来对待单个对象和对象容器。当你想要展示对象这种部分与整体的继承关系时采用组合模式。
继承和组合之间有什么不同?
虽然两种都可以实现代码复用,但是组合比继承共灵活,因为组合允许你在运行时选择不同的实现。用组合实现的代码也比继承测试起来更加简单。
OOP 中的 组合、聚合和关联有什么区别?
如果两个对象彼此有关系,就说他们是彼此相关联的。组合和聚合是面向对象中的两种形式的关联。组合是一种比聚合更强力的关联。组合中,一个对象是另一个的拥有者,而聚合则是指一个对象使用另一个对象。如果对象 A 是由对象 B 组合的,则 A 不存在的话,B一定不存在,但是如果 A 对象聚合了一个对象 B,则即使 A 不存在了,B 也可以单独存在。
给我一个符合开闭原则的设计模式的例子?
开闭原则要求你的代码对扩展开放,对修改关闭。这个意思就是说,如果你想增加一个新的功能,你可以很容易的在不改变已测试过的代码的前提下增加新的代码。有好几个设计模式是基于开闭原则的,如策略模式,如果你需要一个新的策略,只需要实现接口,增加配置,不需要改变核心逻辑。一个正在工作的例子是 Collections.sort() 方法,这就是基于策略模式,遵循开闭原则的,你不需为新的对象修改 sort() 方法,你需要做的仅仅是实现你自己的 Comparator 接口。